实务操作:现阶段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掌握的时限是:代理机构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30日内均可以提出。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根据实务操作经验,申请人对部分驳回提出复审申请时,提出分割申请可以使通过的部分初步审定公告,同时对未通过的部分进行复审申请。 优点:可以使通过的部分尽快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无需等待驳回复审案件审理完结(审查时间约9-12个月)后再进行初步审定公告。 缺点:当对商标进行分割后,若复审的部分通过审查获准注册,一件商标申请将变为两件商标,申请人对商标维护的费用也将翻倍,如变更或者续展时需要针对分割的两件商标分别支付变更、续展的费用。优点缺点:当对商标进行分割后,若复审的部分通过审查获准注册,一件商标申请将变为两件商标,申请人对商标维护的费用也将翻倍,如变更或者续展时需要针对分割的两件商标分别支付变更、续展的费用。
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什么时候发?电子版还是纸质的?邮寄还是系统中查看?
商标局经过流程的优化后,取消了书式审查,已经不再核发续展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