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含部分驳回)不服,可以向商标局(原商标驳回复审委员会,现已经取消并入商标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由商标局根据复审申请文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商标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申请人认证与未认证均不影响下单及审核。 使用复用委托书模板的认证申请人绑定申请订单后,会直接提交商标局,可以提升商标申请的效率。使用单次委托书的认证申请人绑定申请订单后,阿里云只对订单中使用的单次委托书信息进行审查,可以减少审查时间。申请订单绑定未认证申请人后,阿里云会对申请人的信息和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初步审核,以提升商标局受理案件的概率。复用委托书模板单次委托书未认证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