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含部分驳回)不服,可以向商标局(原商标驳回复审委员会,现已经取消并入商标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由商标局根据复审申请文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商标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商标权利人所做的自愿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受让人的声明,经公证处依法审核后出具的公证文件。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企业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供开业登记证明或者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 国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供母语的开业登记证明并要将名称及地址翻译成中文。注意: 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商标局审查时因证件过期导致申请被驳回。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