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基金会主体资格证明为《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律师事务所主体资格证明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意: 1、前述证明文件均应为标注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件,详见《关于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申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 2、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注意:《关于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申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不能
商标驳回/部分驳回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的结果之一,即: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做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
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