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商标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进行审查并通过,经《初步审定公告》无人提出异议的商标。
企业名称名称/地址变更过(营业执照名称、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书的名称或地址不一致),如何办理续展
可在办理续展注册申请的前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时间紧张,也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及续展申请。变更申请与续展申请是各自独立的法律流程,需要分别提出并分别缴纳费用。若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后,未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在续展时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注册人进行商标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需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注册商标准予续展。若注册人不进行变更,则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做出视为放弃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注:商标注册人为个人时,若仅地址变更,则可不办理变更进行续展。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