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后,如果不提出分割是否会被全部驳回?
不会被全部驳回。 申请商标被商标局部分驳回后,如果申请人不提出复审申请,商标局会删除申请商标中未通过审查的部分,将通过审查的部分进行初步审定公告。
2018年1-9月,商标注册申请550.7万件,实质审查538.5万件,初步审定320.8万件,占比58.6%。部分驳回85.9万件,占比15.95%;驳回131.7万件,占比24.45%。所以,商标注册申请人要充分了解商标注册的风险,并在申请时做好应对准备。 注数据来源: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集中宣讲 山东济南 2018年11月27-28日。应对建议: (1)申请时将中文、英文、图形等分开申请,通过后可以组合使用,以避免因某一部分近似而被商标局整体驳回的情况,且分开申请可以根据场景灵活组合使用。 (2)准备备用方案,申请时可以在主要商标申请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一到两件备用商标,以便在主商标无法通过或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有其他可以使用的商标。应对建议: (1)申请时将中文、英文、图形等分开申请,通过后可以组合使用,以避免因某一部分近似而被商标局整体驳回的情况,且分开申请可以根据场景灵活组合使用。 (2)准备备用方案,申请时可以在主要商标申请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一到两件备用商标,以便在主商标无法通过或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有其他可以使用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