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处审查无法出具公证书或申请不符合出具公证书的标准,不收取公证费用,已支付的公证费自动进行退费处理,款项原路返回。
360元/件计费标准:1件注册商标为1件公证,即:每件自愿转让声明公证仅可以支持1件注册商标(每注册号为1件)的公证。 若涉及多个类别,则需要办理多件声明并交纳对应费用。 例如: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商标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1件公证,缴纳1件费用,即360元。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和第987654321号商标的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2件公证,缴纳2件费用,即360×2=720元。
大陆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证明为身份证。 且根据商标局规定,大陆个人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即商标注册申请人作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人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承包合同的签约人就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提出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注意: 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执照等不能作为个人申请的经营资格证明。商标局规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