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期限为10年,在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继续使用(有效期延续)的申请,叫做续展。
360元/件计费标准:1件注册商标为1件公证,即:每件自愿转让声明公证仅可以支持1件注册商标(每注册号为1件)的公证。 若涉及多个类别,则需要办理多件声明并交纳对应费用。 例如: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商标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1件公证,缴纳1件费用,即360元。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和第987654321号商标的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2件公证,缴纳2件费用,即360×2=720元。
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什么时候发?电子版还是纸质的?邮寄还是系统中查看?
商标局经过流程的优化后,取消了书式审查,已经不再核发续展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