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的区别:一般情况下,续展是指在有效期截止日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继续使用申请。宽展是指在有效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继续使用申请。 费用上的区别:宽展期提出续展申请,除需要支付续展费用外还需要支付续展延迟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含部分驳回)不服,可以向商标局(原商标驳回复审委员会,现已经取消并入商标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由商标局根据复审申请文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商标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分割的新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后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