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作为商标转让行为的有力证明,可以证明商标转让人是转让商标申请是真实自愿进行的,有助于商标局针对商标转让申请审查,可以减少补正的可能,适当的缩短审查时间。
“认证申请人”是指申请人信息及证件随订单已经经过阿里云初步审查。 若认证申请人使用了可复用委托书模板,再次下单时,不需要经过阿里云审核的步骤,可以免审直接提交商标局。 若认证申请人使用的是单次委托书,再次下单时,阿里云仅对委托书进行审核,申请人信息、营业执照及授权声明将不再进行审核。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