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现阶段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掌握的时限是:代理机构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30日内均可以提出。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公证处审查无法出具公证书或申请不符合出具公证书的标准,不收取公证费用,已支付的公证费自动进行退费处理,款项原路返回。
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