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元/件计费标准:1件注册商标为1件公证,即:每件自愿转让声明公证仅可以支持1件注册商标(每注册号为1件)的公证。 若涉及多个类别,则需要办理多件声明并交纳对应费用。 例如: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商标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1件公证,缴纳1件费用,即360元。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和第987654321号商标的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2件公证,缴纳2件费用,即360×2=720元。
商标申请递交商标局后,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书式审查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后,商标局会在商标网查询系统上公开商标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申请商标图样,申请时间,申请商标指定的类别和类似组群以及选择的商品/服务项目等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商标申请递交到商标局之后的2-4周内能够查询到商标申请信息,如有补正等情况,可能会延迟一段时间,具体时间由商标局审查时间决定。商标网查询系统2-4周
企业名称名称/地址变更过(营业执照名称、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书的名称或地址不一致),如何办理续展
可在办理续展注册申请的前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时间紧张,也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及续展申请。变更申请与续展申请是各自独立的法律流程,需要分别提出并分别缴纳费用。若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后,未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在续展时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注册人进行商标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需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注册商标准予续展。若注册人不进行变更,则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做出视为放弃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注:商标注册人为个人时,若仅地址变更,则可不办理变更进行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