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元/件计费标准:1件注册商标为1件公证,即:每件自愿转让声明公证仅可以支持1件注册商标(每注册号为1件)的公证。 若涉及多个类别,则需要办理多件声明并交纳对应费用。 例如: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商标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1件公证,缴纳1件费用,即360元。 A想要办理自己注册的第123456789号和第987654321号商标的自愿转让声明公证,需要办理2件公证,缴纳2件费用,即360×2=720元。
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如果公证书的内容出现错误,如转让人、受让人的信息错误,商标信息错误等,只能由公证处修改,用户可以与公证处直接沟通,联系方式可在办理公证的页面提示处查询。